1月5日晚上,公眾號“微信支付智慧生活”發(fā)布通告稱,目前,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都能正常使用,日后若涉及相關調整,將另行通知。 據了解,2021年10月13日,人民銀行發(fā)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(yè)務管理的通知(銀發(fā)〔2021〕259號)》,對收款條碼的管理提出新要求并設置過渡期。 《通知》明確“制定收款條碼分類管理制度,有效區(qū)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,防范收款條碼被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(guī)活動。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,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,并參照執(zhí)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(guī)定”。 對此,微信方面表示,微信支付積極深入研究新規(guī)要求,經全面、充分評估客戶的支付需求,現(xiàn)就過渡期內的收款條碼使用情況予以說明:目前,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都能正常使用,日后若涉及相關調整,將另行通知。 微信支付補充道:個人收款碼是微信支付為個人用戶提供的收款產品,商戶收款碼則是微信支付為與財付通簽約的商戶提供的收款工具,大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收款碼。 |